2015年我州被列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海西州人民医院、州蒙藏医医院2家州级医院被确定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州政府制定《海西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大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经费补偿机制。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实行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零加成销售,并将药品零加成补助纳入财政年度预算。2016年,全州财政下拨药品零加成补助1400万元,累计补助资金达9456万元。2016年,省财政下达城市公立医院补助资金1098万元,己全部拨付到位。
(二)加大公立医院监管力度。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州级公立医院目标责任书,年初与各州级医院签订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年终进行了考核。迎接了国家医改办2015年度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复评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
(三)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各城市公立医院认真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州人民医院用成本核算节余资金的20%设立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增设了科研项目奖励。同时,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强化信息技术在临床路径管理和中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了电子路径系统,共纳入临床路径12种疾病。积极推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医院后勤保障工作得到加强,为患者创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
(四)推进分配制度改革。2家医院出台了绩效考核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与科室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指标挂钩,以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和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规定医院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技术骨干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五)稳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自2015年9月1日起,全州各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州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监测制度,省卫计委委托青海大学对我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运行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达到预期目标。目前,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州公立医院于2016年11月10日起实行新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价格目录。
(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6年制定出台了《海西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并与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总额付费服务协议,核定医疗机构年度总额,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为5000元,4000元,1500元,城乡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为4000元,3000元,1000元,州内三级、二级、一级医疗保险转诊率分别控制在15%,20%,70%,有效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推行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制定104种单病种住院医药费用限额付费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制定《海西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海西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严格落实各项控费措施,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州分级诊疗监测结果显示全州两家三级医院医疗总费用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八)加快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重点救助人群享受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对现有救助对象,做到了“应保尽保”,并不断提高救助水平。2016年,为1471人发放住院补助438.11万元;门诊补助1056人次、38.01万元,重大疾病门诊救助4人次、1.22万元。
(九)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州人民医院加大柔性引智引才力度。邀请青海大学高原病研究中心格日力教授率省级医学专家团10人,开展巡诊帮教活动。将10名省级医学专家聘请为医院发展顾问、学术顾问、学科带头人,为医院发展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州蒙藏医医院积极与内蒙古相关单位衔接,拟引进心身医学科专家纳贡毕力格。海西州人民医院与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立了远程会诊系统。我州各级公立医院通过远程医疗会诊平台与省内外著名医院开展远程会诊累计300多例,开展远程讲座60多课时,培训5000余人次。
(十)积极构建医联体,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以海西州人民医院为龙头,与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德令哈市各县级公立医院建立东部区域医联体;以格尔木市人民医院为龙头与柴旦、冷湖、茫崖行委县级公立医院建立西部区域医联体,开展技术合作和病人双向转诊。选择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行委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工作,由各县人民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人事、业务、财务、药品采购、资产设备实行“五统一”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立医院编制数普遍低于人员需求量,州级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均是80年代核定,目前,州人民医院核定编制267,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核定319(含格尔木市第三人民医院119个编制),三级医院床位设置为500张,按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计人员标准计算,两家三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缺口达440余名。
(二)通过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提升基层水平、调整公公立医院服务价格等方式推动基层首诊,但成效不明显,三级医院门诊诊疗人次依旧增长。主要原因有基层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医保支付政策和价格调控对患者的制约引导力度有限,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对患者吸引力较强,转诊转院制度不健全等。
(三)我州推行医疗保险总额预付的标准是根据近三年医疗机构费用、服务人次等指标制定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个别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治疗费用高于平均水平时出现推诿、拒绝病人情况,或患者住院费用达到核定的总额控制人次费用后,就强制病人出院,造成不良影响。我州推行总额预付制度以来,仅仅在州内医疗机构完成了总额付费协议签订,在与省级医疗机构价格谈判过程中,话语权较弱,无法进行公平公正的谈判,致使总额预付工作仅停留在州内医疗机构。
三、下一步意见建议
一是强力落实改革措施。围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药品招标采购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控制医院收入的药占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等设定约束性、量化性的指标并明确推进的时间节点,使改革政策可监管,可考核。建议省级层面出台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配套文件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和落实责任。要建立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医联体建设,全州开展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试点地区要结合县域实际,落实《海西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省级医院与海西州建立松散型医疗联合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制定出台分级诊疗制度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执行情况通报机制。
四是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人头、按定额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督促医疗机构执行单病种付费,让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完善医疗机构考核奖惩机制,对严格执行单病种付费的医疗机构进行适当奖励,对未严格执行单病种付费的医疗机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扣除相关费用。
五是加强医改宣传工作。制定专门的医改宣传规划或方案,以宣传医改政策、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为重点,依托电视、报纸等媒体推进医改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