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签订的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参照《青海省卫生乡镇(县城)标准》、《青海省卫生村标准》、《青海省卫生单位标准》,认真开展了省级卫生创建活动。我办组织住建、环保、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专业人员对各地申报的省级卫生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通过的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上报省爱卫会申请拟命名。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省爱卫办要求,现将拟命名的2个省级卫生乡镇、14个省级卫生村、25个省级卫生单位(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州爱卫会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赵玉清
联系电话(传真):0977-8227300
地 址:德令哈市乌兰路19号
邮 编:817099
附件:2017年拟命名的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名单
海西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12
月11
日